发布时间:2018-12-24 14:14:18 热度:648
2019年1月1日起,大量新政策即将实施,无论是通过会计管理来提高初级证含金量,还是通过新政来精简会计办税流程,乌鲁木齐仁和会计培训班想说这些变化对初级考生来说,都是今年的考点!今天乌鲁木齐仁和会计培训班就为大家汇总了与考证工作有关的7个重磅政策,供我们19年初级考生学习参考。
一、2018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准则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对中级、CPA等考生来说,【租赁】都是考查重点!但是初级考查的是基础知识,对于“租赁”的了解要求不高。
比如《初级会计实务》中涉及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资产的税务处理固定资产中包括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初级这些都是基础知识。
所以考中级、CPA的考生需要重点学习新政策,初级考生稍作了解即可!
二、根据*税务总局最新政策可知:2019年1月1日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增加了对缴税的管控,严厉打击失信行为,追究法律责任,进行信用降级。
《办法》出台后,根据相关规定各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种种措施的推进和执行,就像为纳税人织起的一张网,环环相扣,让偷漏税行为无所遁形。
《办法》对案件公布标准、信息公布内容、信用修复、案件撤出等进行了修改,可谓是空前绝后,会计人和企业管理者要注意变动内容,小心被严惩跟着遭殃!
从最新消息看,失信人员将存在道德污点,不满足考证道德标准的基础条件,在资格审核时被pass的可能性极大,院长也提醒大家注意守信,不要帮着企业偷漏税,否则不仅考证难了,前途也毁了。
三、12月7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对会计人员的工作管理监督进行了规定,严重违法会计人将禁业5年,并正式将继续教育纳入会计工作要求,《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第六条可知,因发生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单位不得任用(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
因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处罚期届满前,单位不得任用(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
违法人员行业禁入期限,自其违法行为被认定之日起计算。
哪些行为属于处罚的范畴?下面10种行为千万别做!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其次,友情提醒,既然你选择进入财会行业了,继续教育是躲不开的,勇敢的面对吧!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了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必须拥有会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会计人员具有会计类专业知识,基本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处理基本会计业务,表明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再次提一句,继续教育是否影响拿初级证,还得看当地会计主管部门资格审核时的条件,大家明年领证的时候需要问清楚,不要误了时间。
四、*税务总局北京市海定区税务局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请及时、足额申报缴纳相关税款。事关重大,请大家一一仔细阅读。
依据原《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税务机关停止定期定额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定期定额户。
查账征收并不意味着要对个体户展开查账,此举意味着目前个体户已经不适用“核定征收”的方式,是对征税目标身份重新的核准判定,也是行业自身发展重新的定位。
对于个体户来说,查账征收的方式可能要更复杂一些。有完备的会计审核制度,能够清晰精准的计算和核准个体户的成本,按收入减成本费用后的利润找适用税率,然后再计算缴纳的税。
现在工商、税务查得严,只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商事主体,都受到从“出生”到“死亡”的全方位监控,没有什么空子可钻,像是记账、报税、年报、注销登记这些最基本的要求,可不会因为你是个体户,就“法外开恩”!
五、11月1日,财政部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的通知,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六、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等部分减税政策,从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实施。
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七、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新教材依据此政策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进行了重新编写。
除了以上7份新法律法规都将在2019年1月1日实施,当然还有其他的政策会陆续落地,乌鲁木齐仁和会计培训班只是摘取对考证和工作的朋友相当重要的内容进行分享,希望乌鲁木齐仁和会计培训班今天的分享能给您的学习考证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财税内容,乌鲁木齐仁和会计培训班欢迎您的随时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师资团队和优秀的服务团队,全方位为您解决最切实的财税问题,为您的职业道路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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